各科室工作职责
(一)固定资产审计科
负责对学校固定资产立项购建、使用管理、报废处置审计;负责新建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编制、财政评审、竣工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的审计;负责内部控制审计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财务审计科
负责财务收支审计、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、科研经费审计、专项资金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工程及项目审计科
负责大宗物品采购、验收、付款审计;负责内部审计制度建设;督查、督办各项审计业务;审计信息化建设;审计人员继续教育;审计档案管理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